| 一般旧城区 |
| 指风貌一般、人居环境有特改善的旧城区,其总面积约为33.61平方公里。除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文化街区外,一般旧城区宜作连片改造和社区环境整治。 |
| 文物保护区 |
| 指覆盖广州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约1.08平方公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任何建设工程活动,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 | |
| 风貌协调区 |
| 指能完整再现广州地方传统文化、生活特色、历史建筑和风貌密集,具有较大历史价值的城市城区,总面积约6.08平方公里,其范围包括三片区,片区一:东濠涌、江湾路、同福路、黄沙大道、龙津路、长寿路、人民中路、东风西路、流花路、环市路、东风中路围合的片区;片区二:华侨新村片区;片区三:中山大学、新河浦、二沙岛片区。风貌协调区内的更新改造与建设活动,应保持历史旧城原有肌理、尺度、色彩、延续旧城历史风貌和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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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文化街区 |
| 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能较完整和真实地体现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区域,总面积约为3.23平方公里。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更新改造应采取“修旧如旧,建新如故”的方式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