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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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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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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亮点A:增设人均GDP指标 |
| 在指标设计上,增设了人均GDP指标(人均GDP发展速度与GDP发展速度之比),增加了许多社会发展指标、人民生活指标以及生态环境指标。这意味着“唯GDP”的发展模式被彻底抛弃,更多的民生指标、环保指数受到重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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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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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社论:全新评价指标助力广东科学发展 |
| 当下社会转型步入深水区,倘若能得执政体系政令无阻,使科学发展成为官员利益的刚性约束,相信改革将会进入一个新境界。改革开放30年,经济发展独自飞奔,社会发展失衡已久,将唯GDP是从的畸形冲动从执政惯性中解脱出来,恐怕不会一朝而就。党政体系执社会全体之牛耳,有广东科学发展的向善之心,从口号到指标,一路前行终会大有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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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指标 |
| 评价指标体系包含两个层次,第一层次包含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生态环境四个指标组,第二层次是具体指标,包括共同指标23个,分类指标21个,共44个。在指标的设计和选取上,与国家有关指标设计相衔接,体现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体现对各地科学发展的引导作用,体现科学实用简洁和可操作性的要求。对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主要包括实绩考核、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三方面内容,既有定量指标,也有定性指标。对省直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主要是机关工作效能考评。考核办法将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划分为都市发展区(广州、深圳2市)、优化发展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4市)、重点发展区(汕头、汕尾、惠州、江门、阳江、茂名、湛江、潮州、揭阳、云浮、肇庆、清远12市)和生态发展区(韶关、河源、梅州3市)进行分类考核,但不管哪一类,经济发展指标都只占30%左右的权重。 |
| 征集时间 |
6月2日起,该办法在广东组织工作网(www.gdzz.cn)全文刊登征求意见,至6月12日止。
联系方式: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调查研究室,邮编:510082
E-mail:gdzz@gd.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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