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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动态
 国土部: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强调,要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原则,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农村集体土地决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农村的“三块地”即承包地、宅基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都要确权登记颁证,这是落实产权明晰原则的具体措施。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土地承包权与宅基地不能抵押避免农民失地、失业、失住房 (10-23)
  全会文件提出允许农民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 (10-20)
  广东农民有望领取土地产权使用证 已在个别地方试点这是土地流转的关键细节 (10-15)
  农民希望城里人出资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联合建房城里人希望在乡村拥有一个家园 (10-15)
  广东农村改革 从哪里突破?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10-14)
   图片新闻
胡总书记安徽讲话定调三中全会 突破性政策或将出台
        广东启动新土改
      省情观察
 广东农民有望领取土地产权使用证 已在个别地方试点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杨俊波在接听广东“民声热线”时透露,正在做相关的探索和研究,已在个别地方做试点。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广东农村改革 从哪里突破?
  10月13日下午,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广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汪洋主持会议并讲话。
      地市战略
 [广州]将出钱鼓励农村土地流转 流转1亩地奖励200元
  [东莞]中堂农业园完成招商NO.1 农田租金提高6倍
  [深圳]城中村农民房可以买卖么 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广州]朱小丹主持市委常委会议: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
   图片报道
东莞中堂农业园租金提高6倍
1987年深圳全国首次土地拍卖
   专家解读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田晓霞:全省逐步推进
  田晓霞认为,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制度很简单,只要在公安部门统一登记就行,关键在于依附户籍上的一系列问题。
 华南农业大学罗必良:要防农民失业又失地
  罗必良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允许有就业能力的农民工以出让宅基地来换取所在城市的社会保障。
 省委农办副主任:通过流转增加财产性收入
  陈祖煌认为,珠三角农民要在稳定目前工资性收入的基础上,增加财产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性收入。
 社科院丁力:农民收入每年要增长5%—6%
  丁力说,首先,科技下乡、农村金融机构、特色农业进驻农村,单靠农民单枪匹马是不行的,需要在政府扶助下完成。
        十七届三中全会
      热点议题解读
 八大举措:彻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随着一项项极有含金量的措施的陆续出台,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将不断加快。
 制度创新:夯实农村改革制度保障
  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间。
  现代农业:“确保粮食安全”放首位
  三大部署:勾勒新一轮农村改革路径图
  六大目标:全面描绘农村未来美好图景
  科学判断:深刻把握农村改革历史方位
  让农村33万亿沉睡资产醒来
  毫不动摇地推进新形势下的农村改革发展
   参考资料
十七大报告
十七大专题
   分析评论
 台湾农地改革的另一面:让农民"聪明"起来
  台湾的农地改革到底是透过什么机能的支撑,而得此成功并不至于失败?台湾的农地改革又造成了农村及农民什么机能性的改变?
  改革分割城乡的土地制度正当其时
  警惕土地流转中的不良倾向
  于建嵘专栏:警惕强制农民进行土地流转
  秦晖:十字路口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下篇)
  秦晖:十字路口的中国土地制度改革(上篇)
  农村改革将成中国经济发展的突破口
  秋风专栏:谁是地制创新的合适主体
  [批评与回应]请以愧疚之心正视农村实际问题
        聚焦新土改
      新土改解读
 革命者与被革命者:2亿亩宅基地入市冲击地产业
  三中全会后农村改革将从四方面加速
  天津的“宅基地换房”只具有样本意义
  农民工权益保护不能只靠高层发话
  新一轮改革开启 新土改革命的治国方略:九种选择
  牵一发动全身 以土地为核心的6大关系:都是要命的事
  农村改革将释放数十万亿土地财富 推动经济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之际 又一轮农村改革大幕即将开启
  村土地制度陷入困境 土地之变背后的六方利益博弈
      专家说法
 孙明山:二元鸿沟不会一夜填平 户籍改革期望过高
  刘江常:农民宅基地流转需修改《物权法》
  厉以宁:开展宅基地及住宅抵押试点
  陆学艺:土地流转不会使农民失去土地保障
  徐小青:“耕地绝对不能流转进城”
   地方试点
葛红林:成都探索农村房屋产权流转
   地方试点
童小平:重庆可以地入股经营权租让
   新土改革命的治国方略:九种选择
改革措施
主要内容
可能性
理由
允许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
相对土地管理法原有条款放开了农村居民以土地承包权
基本肯定
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小岗村时承诺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这“多种形式”中唯一法律上没有放开的就是本条出资与非农村居民合资的限制
允许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流转
废除现有土地法“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
基本肯定
类似的试点早在数年前就已经展开得如火如荼了,基本已经是在倒逼中央政府事后追认;但是我们认为农村建设用地不能用于商品住宅开发是一条不会破的底线
强化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强化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基本肯定
我们认为政府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只有从制度上保证农民能够实现他的权利,改革才有成功的可能
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
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权至50或70年
非常可能
9月30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小岗村时公开承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7月进行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明确林地承包期为70年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
有可能
福建三明地区从2006年就在试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信社抵押贷款;但是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草案在第六轮审议时还是去掉了关于抵押的条文
允许将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
通过将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置换出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并上市流通
有可能
2007年天津滨海新区开始试点农村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1:1挂钩,我们相当看好这个政策的效果;问题在于这个试点开始实施的时间太短,并且范围也不广,现在立刻推出不符合政府的谨慎作风
土地换社保
农民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换取社会保障(由国家或者第三方支付)和城市住房
有可能
成都2007开始全面试点;问题在于这个方案比较激进(让农民失去土地并非是改革的本意),而且可能会加重政府的财政负担。我们不看好这个改革方向被认可的可能
农村土地私有化
彻底的土地私有化
不可能
不触及土地所有权的变更是政府改革的底线;我们在上文的讨论中也提出了,其实只要有合适的权利流转制度,激进的所有制改革并不会比现有方案有更大的效果
实行“永佃制”
变相私有化
不可能
我们不认为任何带私有化嫌疑的改革会成为可能
        三中全会回顾
      前六届点评
 [十六届三中全会]新任务、新起点
  2003年10月11日-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被称之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实践的又一座新的里程碑。
 [十四届三中全会]勾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
  1993年11月11日-14日,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十三届三中全会]为深化改革扫清道路
  1988年9月26日-30日,十三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两个重要文件。
 [十二届三中全会]改革从农村走向城市
  十二届三中全会于1984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伟大历史转折
  1978年12月18日-22日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次拨乱反正、实现伟大历史转折的会议。全会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
   相关专题   
 改革开放30周年纪念
  2008,改革开放三十而立。这30年的故事,无论如何书写也难以述说其万一。或许只有上上个世纪末流行的一句话方能道出一丝端倪―――这是“三千年未有之变局”。
 金融·股市·楼市大震荡
  雷曼兄弟公司9月15日递交破产保护申请。这个美国有史以来最大破产案,让世界为之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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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乎就在同时,“粮食巨头操控中国粮市”,“国际投行潜入中国养猪”频见报端,引发农业安全的新一轮质疑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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