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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舒:张茵从自己角度说话很正常
日期:[ 2008-03-12 12:57:00 ] 作者:[ ]
■背景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曾经参与《劳动合同法》的前期调研。连日来,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争议在两会会场甚嚣尘上,陈舒却一直沉默。最终在3月9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会上,当有代表挑起话头说“《劳动合同法》就是把保障工人权益的义务甩给了企业”时,她忍不住开口,当场表达了不同意见:“我觉得现在很多人是把《劳动合同法》妖魔化了。”事后,不少人称赞陈舒为员工“撑腰”!

  认为张茵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很正常;呼吁农民工不要退保,“那样太吃亏了!”;《劳动合同法》出台正当其时……昨晚6时许,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秘书长陈舒做客南都·奥一北京直播室,畅谈她对“富人”、“穷人”之争的理解,她对新法的看法。

  就是要对熟悉的情况提意见

  主持人:全国政协委员张茵的提案引发很多争议,比如取消“无固定期限”合同、给“富人”减税等,您怎么看?

  陈舒:不能说富人穷人,我不赞同这种提法,应该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我认为(张茵)这个事很正常,这就是我们国家制度设计的。我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都是兼职的,来自不同的行业。这样就可以使你从你所了解的所熟悉的情况提意见,体现一个博弈平台。你作为用工单位提你用工单位的说法,我作为劳动者提我劳动者的说法。大家共同博弈,共同讨论。没有讨论,没有争论,就没有是非曲直,所谓“理不辩不明”,这都是和谐社会的提法。作为劳动者,你管他亏本还是赚钱,反正你拿的是工资。但你要知道用人单位可能一个决策不好,全部身家都赔进去了。所以还要互相理解。

  工人千万不要退保

  主持人:现在珠三角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出现退保的情况,有些人甚至认为社保没用,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陈舒:工人把社保金交给国家,用人单位也会缴纳一部分给国家,国家再统筹这部分基金进行运作,等老了再发给工人养老。国际上也是这样。

  另外我希望借助你们说明一点,工人千万不要退保,现在还没有多少人到60岁的吧?要等待,要有长远眼光,退保太吃亏了。全国人大现在已经将《社会保障法》列入立法,将来全国的社保一定会联网的。

  实际上,这些外来务工人员之所以退保,是因为他们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将来的预期没有信心。一定要对国家有信心,相信几年内就会得到解决。

  加班费可以“秋后算账”

  主持人:有一个问题,有的中小企业就是不签合同,怎么办?

  陈舒:现在的《劳动合同法》就是要去制约那些不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如果不签合同,只要有证据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要解聘就要有相应的赔偿。劳动者要学会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权利,不能靠国家做保姆。

  主持人:许多工人在要求加班费、补助等合理薪酬的时候,总是顾虑用人单位翻脸?

  陈舒:就是这个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还有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解决拖欠工资。与此同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把拖欠工资的诉讼时效极大延长了。比方说,有的人给老板打工,工资是给了,但是不给加班费。劳动者马上去告他,劳动薪酬追讨期限,过去是解除劳动关系后的60天,你不提就没有了。如果一提,和老板翻脸了。现在我们《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规定工资不仅包括日工资、月工资,还包括加班费、奖金等等。这样如果他是欠你的,就可以无限期延后,只要你在这里劳动,这个期限都保留,当你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开始诉讼时效,即一年。这样即使劳动者舍不得他这个岗位,暂时不和用人单位要,解约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了,不会过期。这个设置得很有人情味,保护劳动者。

  本报记者 寇金明 实习生 江旋



事件回顾:

·3月1日,女富豪张茵认为《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企业成本,有引发高失业风险,提出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减轻富人税率
·3月2日,香港某富人委员提出《劳动合同法》应缓推; 引来网友炮轰
·3月4日,本报开办两会听证会,五位嘉宾和数十网友就劳动法的是与非现场展开激辩
·3月5日,本报发表社论《劳工有束缚 劳资无辩论》;
·3月6日,有委员提出张茵只代表富人阶层说话,引发网友关注;
·3月8日,全国政协召开记者招待会,五位老板委员谈社会责任,提出“政协委员不能为富不仁”;
·3月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负责人对有关《劳动合同法》误解进行解释,指出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铁饭碗”。欧广源代表透露:广东准备专门研究,制定实施细则;黄华华建议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专题调研;陈丹代表认为《劳动合同法》过于倾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徐龙代表指出《劳动合同法》也保护企业
·3月10日,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提出“愿邀张茵电视PK”。
·3月11日,本报发表社论《不是张茵误解法律,而是公众误读张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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