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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决定控告出庭时踢他屁股一脚者
日期:[2008-07-22]  稿源:   网友评论:
 

  中新网7月2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昨天出庭遭苏姓男子踹伤臀部,今天他表示,面对各种言词的羞辱与谩骂他都可以忍受,但对暴力的行为绝不姑息纵容;因此决定委请律师提告,期能遏止此不正常的恶行。

  陈水扁昨天首度为“拉法叶舰军购”衍生的诽谤案出庭,遭“爱国同心会”成员苏安生趁乱踹臀部,经台大医院诊断,尾椎挫伤、第三荐椎拉伤、疑似骨折,陈水扁办公室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决定对苏姓男子提告。

  陈水扁称,对于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与集会结社自由他始终坚持予以百分之百的尊重与保障,甚至“宁可过、不要不及”。面对各种言词的羞辱与谩骂他都可以忍受,但对暴力的行为他绝不姑息纵容。

  他强调,尤其以政治理念不合就无限上纲将暴力予以合理化,特别是苏姓男子曾以政治理由攻击过律师顾立雄与前“驻日代表”许世楷,如果今天一而再、再而三,甚至攻击卸任领导人后还能逍遥法外、为所欲为,将助长社会暴力气氛,因此决定予以提告,期能遏止此不正常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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