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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流程
最佳建筑奖、居住建筑特别奖、青年建筑师奖采取个人申报与提名人提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最终由评委会评选产生;杰出成就奖、组委会特别奖采取提名人提名的方式进行,最终由评委会、组委会评选产生。
具体程序:
(一)申报:个人根据各奖项要求进行申报,可申报奖项为:最佳建筑奖、居住建筑特别奖、青年建筑师奖。
(二)提名:提名人独立对所有奖项进行提名(各提名人各奖项提名作品数量为1-3个)。个人申报作品需经提名委员会成员投票,评选出正式提名作品。
(三)初评:获得提名的所有作品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提名人进行投票,按照得票多少,各奖项分别产生3个入围作品(每个提名人每项奖选3个作品,可投自己提名的作品)。
提名的作品,还将在官方网站、ABBS建筑网及搜狐文化频道进行公示,并接受公众投票。各奖项中获得公众投票数多的作品(或人、或团队)获得一票。
(四)评委考察:评委会对最佳建筑奖、居住建筑特别奖进行实地考察。
(五)终评:实地考察结束后,评委会召开终评会议,投票产生所有获奖作品(组委会特别奖由组委会评议产生)。
首届大奖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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