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奥一通行证
南都网 | 奥一网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词典之民主政治

日期:[ 2007年10月29日 ] 版次:[ YA14 ] 版名:[ 国是论衡 14 ]

  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中国公民政治权利走向平等的具体举措,其实质是政治平等”。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

  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

  报告原文:“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李良栋(中央党校政法部主任):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这实际上是阐明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多层次性和全面性。

  ●王贵秀(中央党校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报告里面特别提到了扩大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怎么理解这个有序?按我的理解,我们现在发展民主,不能简单地自下而上。你上面没动,简单靠底下推动没用。这个有序,我认为就是有领导,有组织的,不能是自发的,一哄而起。有序也包括制度化、规范化、法规化。我再强调一点,报告里还提到了“完善加强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青连斌(中央党校社会学教研室教授):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是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的重要内容和途径:一方面,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如果没有这一点,就体现不出人民当家做主;另一方面,这是社会越来越多元化的现实需要。我们的社会出现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阶层和各种各样的社会利益群体,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群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需要,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而要争取自己的利益就要有通过政治参与来实现需要的积极性。

  但关键是,我们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不能是无序的,要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有序积极参与。

  怎么样有序参与?“我想主要是做到两点:一是不断完善我们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相关重要的政治制度,最主要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二是要重视构建新的、有效的政治参与平台。要让大家都参与、都进入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不太可能,我们就要开辟新的政治渠道。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一些好的制度、好的平台,比如公民投票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各种各样的民意调查制度。实际上民意调查制度既是反映民意,又是政治参与。”

  保障人民表达权

  报告原文:“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李�J(中国社科院教授):十七大报告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这是非常关键的。政治参与有很多方式,其中第一要让人说话,要有一种表达自由。

  在十七大之前,党的关于建立和谐社会中提出四个机制,非常重要的一个就是诉求表达机制,当利益主张已经不同了,他没有一种诉求表达的机制,没有一种制度化的安排,很多矛盾是解决不好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做到让人讲话,如果建立一个好的诉求表达机制,民间能够通达出来,这样能形成良好的、有公众广泛参与的决策机制。中国古代讲究上情可以下达,下情可以上达,为之泰;下情不能上达,上情不能下达,为之否,所以这里我觉得非常重要的,我们要考虑这个问题,我们不要认为言论是个不安定因素,不安定是社会本身结构和体制造成的,言论恰恰是有利于使这个社会和谐起来。

  ●刘晓原(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十七大报告提到“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属于新的提法、属于新名词的是“表达权”,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所没有出现过的三个字。

  “表达权”一词,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过:“各级政府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党的工作报告与政府工作报告,提到保障这四种权利的行使时,一个是称“保障人民”,另一说“保障公民”,保障的对象略有不同。人民与公民,显然不能画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没有“表达权”的提法,但《宪法》规定了类似权利,如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35条),通信自由(第40条)等等。上述权利,我认为属于表达权范畴。

  一谈到表达权,往往就会想到言论自由权。言论自由权,这个由宪法赋予的权利,多年来似乎成了一个“敏感”权。一些报告和领导讲话,即使谈到民主与法制建设问题,提到保障公民或者人民各项民主权利时,也极少提到公民“言论自由权”这个名词。中国的词汇很丰富,于是就出现了“表达权”提法。

  更多党外干部任领导

  报告原文:“要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干部担任领导职务。”

  ●欧阳淞(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培养选拔非中共党员干部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十七大报告再次对这个问题作了强调,今后我们将继续积极稳妥地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把符合条件的非中共党员干部选拔到有关领导岗位上来。

  前不久,万钢和陈竺分别担任了科学技术部部长和卫生部部长,对此社会反响很好。

  ●蒋树声(民盟中央主席):过去的5年,多党合作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提供了广阔舞台。在参与国家政权、参与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方面,党外人士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中共十七大报告对如何促进政党关系的重要阐述,既是执政党对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所做出的具体规划,又是对参政党的新要求。

  ●金安平(北京大学政党研究中心主任):如果说万钢是破冰,那么陈竺就是推进。陈竺、万钢的出现,既是执政党信心增强的表现,也体现了中央对推进民主政治的决心,“在多党合作的框架早已搭建完成的情况下,将其做实已是必然趋势。”

  ●王长江(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教授):两名党外人士任正职是扩大民主的尝试,是在现有体制框架里的进一步发挥,做法值得肯定,比过去有很大进步。

  从政治架构上,民主党派站在监督的角度会更好,即使有正职的任命,例如监察部长这样监督工作的职位可能更适合,而本次任命的卫生、科技两部长直接参与政府的决策事务,变成了当事者。何种形式更为适合值得探讨;同时,对于两部长产生的路径,虽然形式上是人大任命,但主要还是执政党认可和授权,如果采取通过由老百姓选举授权可能意义更大,也比较可靠。

  城乡1:1选举人大代表

  报告原文:“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十七大报告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这是“中国公民政治权利走向平等的具体举措,其实质是政治平等”。

  我国过去由于实行城乡有差别的代表名额分配制度,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现象。他举例说,河南省人口总数为9820万人,比山东省多出近400万人,但由于河南农业人口比重大,国家分配给该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反倒比山东要少。

  随着中国民主进程的推进,逐步实现城乡人口的平等选举权,“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部分,这次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建议,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步骤,意义重大。”

  ●吴革(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主任):执政党没有回避民主政治的现实问题,是很好的信号。中国在实行选举权平等这一问题上“时机已经成熟”,随着党的意志转化为法律规定,平等选举权甚至还为户籍制度的改革铺平了道路。

  ●蒋元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农民代表的比例,使农民在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候有更多的话语权、决策权、监督权、参与权,对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有效解决“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几十年来,我国选举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自1979年通过新的选举法以来,先后经过了1982年、1986年、1995年和2004年的四次修改和补充,使农村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逐步缩小为4:1.尽管如此,城乡差距仍然存在,选举制度建设仍有待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党的十七大适时提出“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建议,是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推进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

  党要带头守法

  报告原文:“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8日电:值得一提的是,十七大报告中还进一步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提出要求,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再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坚强信念。

  ●肖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实施十周年的今天,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如此集中强调法律的权威,与我们党历次代表大会相比,分量是最重的,规模是空前的,这就充分说明我们党对于维护、强化和弘扬司法权威,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更高的期望,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更好的机遇、赋予了更新的使命。

  对此文章发表评论 查阅更多评论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您对这篇文章的满意度

发表评论
  本文章最新评  查阅更多评论
日期:[ 2007年10月29日 ] 版次:[ YA14 ]
版名:[ 国是论衡 14 ]